

日本特定技能1号/2号
关于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的领域
关于具体的特定产业领域,在《关于运用特定技能在留资格制度的基本方针》及《关于运用特定技能在留资格制度的方针》(2018年12月25日同时在内阁议会上决定)中做了以下规定。
特定产业领域(14个领域)
①护理
②建筑物清扫
③素形材产业(注:使用铸件(引擎)·锻成品(变速器)·金属压制品诸多(body)源形材等的产业)
④产业机械制造业
⑤电气・电子信息相关产业
⑥建设
⑦造船・船舶用工业
⑧汽车保养维修
⑨航空
⑩住宿
⑪农业
⑫渔业
⑬饮料食品制造业
⑭餐饮业
※特定技能1号可以接收14个领域。仅下划线的2个领域(建设、造船・船舶用工业)可以接收特定技能2号
关于在留资格
特定技能1号
面向在特定产业领域里,从事需要有相当程度的知识或经验的技能的业务的外国人的在留资格
特定技能2号
面向在特定产业领域里,从事需要有熟练技能的业务的外国人在留资格

关于接收单位和登记支援机构关于接收单位(特定技能所属单位)
接收单位接收外国人的标准
①和外国人缔结的雇佣合同(特定技能雇佣合同)
②接收单位本身适当
③有支援外国人的体制
④支援外国人的计划恰当
接收单位(特定技能所属单位)的义务
①确实履行与外国人缔结的雇佣合同
②正确实施对外国人的支援
→ 关于支援,也可以委托登记支援机构。全权委托登记支援机构需满足上述③的标准。
③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提交各种申报
